我借了别人600块钱我说过段时间还他说现在还怎么办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4-01-25 00:40
当事人借款1000现在没钱还的,可以与对方协商分期或者延期偿还;如果对方同意的,可以按双方约定的方式来还;如果对方不同意的,则当事人需要积极筹集资金还款;如果逾期还款的,需要向对方支付逾期利息,并且对方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借了他人1000块钱,现在没钱还的,借款人可以与出借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还款;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当尽快筹集资金还款,并按约定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否则出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并可在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友情链接: 大同律师 在线律师咨询网 杭州律师查房产 杭州劳动纠纷律师 杭州律所 无锡律师 齐齐哈尔律师 黄山律师 新乡律师 常德律师 防城港律师 海东律师 大连律师 镇海律师 宁海律师 舟山律师 遂昌律师 衢州律师 黄岩律师 杭州钱江新城律师 杭州工伤律师 永修律师 安庆桐城市律师 北京丰台区律师 临沂兰山区律师 深圳福田区律师 雄安新区律师 蒙城县律师 沛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