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对越作战三等功,湖南省对这些人员究竟有什么待遇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4-02-10 20:40
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为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做过较大贡献并获得荣誉称号的;曾系现役军人并获得个人一等功以上奖励的;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以及因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年满七十五周岁身体严重疾病。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三款依法不追诉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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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为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做过较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的;

4、曾系现役军人并获得个人一等功以上奖励的;

5、因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

6、年满七十五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

7、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

8、丧偶且有未成年子女或者有身体严重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确需本人抚养的女性,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

9、被裁定假释已执行五分之一以上假释考验期的,或者被判处管制的。

法律依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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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为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做过较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的;

4、曾系现役军人并获得个人一等功以上奖励的;

5、因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

6、年满七十五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

7、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

8、丧偶且有未成年子女或者有身体严重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确需本人抚养的女性,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

9、被裁定假释已执行五分之一以上假释考验期的,或者被判处管制的。

法律依据: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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