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视为不服从管理,没有赔偿?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4-05-07 23:40
用人单位不安排工作,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不是劳动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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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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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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